接待小张总,是在上周末。
很明显,小张总的脸上有些无奈。因为昨天他领到了人民法院作出的对他不利的判决。
这个案子,北展律师事务所是在一个月前接到小张总电话的。那边强调了两个问题:1.对方纯属冤枉自己;2.这个案子很多朋友都说能赢。并且,在问了这两个问题后,很急迫地要求询问价格。如果价格合适,就来律所谈;如果不合适,就不来了。
律师助理是憋住了想吼的心,和他讲,先去人民法院把证据查阅了,我们再进行详细交谈。对方似乎并不耐烦,就说:“这么简单的事情,怎么到你们这就这么复杂了呢?”
人心,有时是这个社会最可宝贵的。最终,小张总在庭前没有来律所。只是认为自己有道理,而且朋友们都说了有道理。
直到领到败诉判决的那刻,他才明白自认的理和朋友都这样认为能赢的事情,并没有兑现。
小张总,拿着判决书,最开始并不想交给我们看。
只是一味地说:“这还有天理吗,这还有天理吗?”
我稳了一下,和他说道:“要胜诉,首先要知道武器平等的道理。”
他很好奇,问:“什么叫做武器平等呢?”
我和他讲:“拳击赛看过吗?”
他点了点头。
拳击赛,很类似现代诉讼模式:一方攻击,一方防守。当然,诉讼本身,原告起诉,就相当于攻击;被告针对原告攻击,往往要作出法律上的防守。
小张总这个时候,似乎明白了点什么。
“然后呢?”
“那你想想你最初相信谁呢?”
“相信我朋友说的。”
“对的,恰巧你朋友说的,和你首先是站在同一角度的。他们不会真正顾及是非的客观判断标准。因为,他们如果说出和你不一样的看法,往往就会得罪你。”
“这......”
“人之常情,并不能代替律师的客观判断。纯粹的律师,首先是站在法律角度考虑你案件本身的问题。”
在此,潘嵩主任律师专业建议是:现代司法体系,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。在这个系统中,既有人们日常理解的行为规范,也有专门的裁判规范。因此,只有专业的律师,才能更多发现法律、事实和程序的问题,也才能真正站在法律的角度,客观理性地作出法律判断。
找对律师,真是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步!
背景知识说明:现代司法体系,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。客观评价,这个系统的复杂性来自于至少三个层面:
第一个层面,实体法律规定。这个层面规定了人们的实体权利和义务。在诉讼中,有专门的一套法律术语,对于双方之间曾经发生的事实,进行解释和说明。并且,更为重要的问题是,现代诉讼,本身就投射了法律内在的理性。因此,如果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和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人,往往只能是站在朋友的角度,说说好听的话儿。法官不是你的朋友,也不是对方的朋友,他站在客观的中立角度思考双方的主张。因此,在法庭上,你如何主张,以及你如何最终能说服中立的法官,这个问题真不是同情二字就能解决的。
第二个层面,程序法律的规定。在诉讼过程中,伴随着当事人双方的主张,需要举证与质证。对一个证据,如何说明,如何能让法官最终产生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判断,这些就属于一套完整而严密的证据科学所解决的。相应的,庞大而复杂的司法程序,往往门外汉,真不能说凭着自己在电视上看到的或者听说的,就主观能说自己懂得了。
第三个层面,司法运作的复杂性。司法机关在处理一个案件时,往往除了法律和事实以外,必然会对一些特别的问题有特别的一些观点和意见。毕竟,法律往往多体现为一种抽象的规定,在很多容易发生的现象级问题上,就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、通过调研后,对某些问题形成相对独立的判断方式。这些方式,即便有系统学习法律,但未能体察到这些差距者,都不一定能比较系统的阐述出来。更何况一个普通的未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人,仅仅是凭借自己的一些想法和生活常识,就能做判断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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